學習聲學常識 (一)
聲音的產生
空氣中各種聲音的來源,無論它們以何種形式存在,皆源於物體的振動:當我們敲擊鼓面時,耳邊響起的鼓聲與手指觸碰到的振動是密不可分的;人類的言語則是喉嚨聲帶的微妙振動所產生的;而汽笛的尖銳聲音和噴氣飛機的轟鳴,則是氣體在排放過程中所引發的振動所致。總而言之,物體的振動是聲音的根本來源,這些發出聲音的物體被稱為聲源。聲源所發出的聲音必須透過某種媒介才能傳播,而我們最熟悉的傳聲媒介便是空氣,除了氣體,液體和固體同樣能夠傳遞聲音。振動在媒介中傳播的速度稱為聲速,而聲速的快慢則取決於媒介的彈性和密度,因此聲音在不同媒介中的傳播速度各不相同:在液體和固體中,聲音的傳播速度通常遠快於空氣,例如在水中聲速可達1450米每秒,而在銅中則高達5000米每秒。此外,聲音在空氣中的傳播速度隨著空氣溫度的上升而增加。
向前推進的空氣振動被稱為聲波,而聲波傳播的空間則稱為聲場。當聲音在空氣中傳播時,空氣中的質點並不會被帶走,它們只是圍繞著原來的位置來回振動,因此聲音的傳播實際上是振動的傳遞。如果物體的振動幅度隨時間變化呈現出正弦曲線的形狀,那麼這種振動便被稱為簡諧振動。在物體進行簡諧振動的同時,周圍的空氣質點也會隨之進行簡諧振動。物體偏離靜止位置的距離稱為位移χ,而最大的位移則稱為振幅α。簡諧振動的位移與時間的關係可表示為χ=αsin(2πft+φ),其中f為頻率,(2πft+φ)則是簡諧振動的位相角,這是決定物體運動狀態的重要物理量,而振幅α的大小則直接影響聲音的強弱。
物體每秒振動的次數被稱為頻率,單位是赫茲(Hz)。振動次數越多,頻率就越高,耳朵聽到的聲音就會變得越尖銳,音調也隨之上升。然而,人耳並不是對所有頻率的振動都能感知的。一般來說,人耳能聽到的聲音頻率範圍在20到20000赫茲之間,這個範圍的聲音我們稱之為音頻聲。低於20赫茲的聲音被稱為次聲,而高於20000赫茲的聲音則叫做超聲。雖然人耳無法聽到次聲和超聲,但某些動物卻能感知到這些聲音,例如老鼠能聽到次聲,而蝙蝠則能感受到超聲。
在聲波中,兩個相鄰的壓縮區或膨脹區之間的距離稱為波長λ,單位是米(m)。波長代表聲音在一個周期內所行進的距離。波長與頻率呈反比,頻率越高,波長越短;反之,頻率越低,波長則越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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